问题 | 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加委托合同 |
释义 | 一、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加委托合同 (______)___年第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预出售方):_____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预购买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证件编号:_____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①: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_____,暂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_____ 》(注②;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该房屋期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③: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币种)______(大写)______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注④: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应当据实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______(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 ______(乙方姓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注⑤: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情表述;若合同经境外公证、认证的,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不予证明)。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注⑥:合同的生效证词应视情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全权委托房产买卖公证有效吗 除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其他公证是可以委托他人处理的,所以房产买卖是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公证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委托是双方自愿,委托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三、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有时间的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后,可以马上办理公证,也可以约定时间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全权委托公证书加委托合同的相关内容,建议大家在买完房子之后进行房产公证,这样可以减少以后的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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