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找不到公告怎么送达 |
释义 | 一、人找不到公告怎么送达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二、破产公告期限是多久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外,还应当于三十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破产申请公告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人找不到公告怎么送达的相关内容。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打官司,一定要出庭,实在无法出庭也可以找律师代为处理,不要放在一边就不管不问了,一旦判决下来的话,法院是有强制执行的权利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