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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释义
    一、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吗
    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
    1、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2、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吗?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三、伤情鉴定费用谁承担吗?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伤情稳定后,一般是在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即可,也对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八条
    [2]《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3]《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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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