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是否假冒产品 |
释义 | 一、如何证明是否假冒产品 (一)检验报告 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下,工商执法人员只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涉案商品抽样送检,两种检验报告得出的“送检商品属不合格或者假冒商品”的结论都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在依据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认定商品质量时,要严格审查其他有关证据,防止商品生产厂家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而影响案件质量。 (二)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 目前,所有的企业都非常重视本企业产品的打假维权,企业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假冒本企业的商品时,会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上级工商部门一经查证属实,在必要的情况下,就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下级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商品进行查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涉案商品属于“通知”所指的问题商品时,就可以直接认定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三)商品包装、装潢等与正品的显著差异 由于制造工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的包装、装潢等都会有所差别,执法人员只要将两种标识(物证)进行证据固定,并指出两种标识之间的显著差异,就可以证明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四)现场检测报告 目前,大多数工商部门都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箱,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有检测车等检测设备。在办案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对一些涉案商品可以使用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测,而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 ![]() 二、对假冒伪劣产品如何举报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期限为一年,自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 三、假冒伪劣产品常见形式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假冒他人商品的产地、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 (三)虚构企业名称的商品; (四)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五)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 (六)名称与质地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者主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七)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冒用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八)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商品; (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的商品; (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十一)无标准、无检验合格证的商品; (十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商品; (十三)未按有关规定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的商品; (十四)处理商品(含次品、副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其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或“次品”、“副品”、“等外品”)字样的商品; (十五)生产、经销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或未按规定提供使用说明的商品; (十六)限期使用的商品而未标明或未如实标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时间的; (十七)未按规定标明产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和其他项目的商品。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证明是否假冒产品的内容,在认定假冒产品的时候是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据的,假冒产品的证据包括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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