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带材料归还吗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带材料归还吗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在实践中最好能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帮助,毕竟律师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当事人获得好的鉴定结果,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二)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三)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五)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三、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一)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 (二)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三)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带材料归还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个人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的。工伤的员工或家属可以向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但是要在员工受工伤一年之内提出,否则无法保障其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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