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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代理词
释义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代理词
    1、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序。
    ⑷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⑸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
    3、尾部。
    ⑴代理律师署名;
    ⑵代理词发表日期。
    
    二、网购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将损害财产恢复原状;
    2、将损害财产折价赔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 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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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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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