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集体合同开始生效 |
释义 | 一、什么条件下集体合同开始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首先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再将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异议,则集体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通过什么途径解决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网提醒您,解决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的途径是: 1.当事人先自行进行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4.仲裁无果的,可以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解除集体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才能解除 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2.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 4.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5.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 6.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7.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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