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棚户区改造后是小产权吗 |
释义 | 一、农村棚户区改造后是小产权吗 棚户区经过改造时如果原房屋是所有权那么安置后也是所有权,如果原房屋是部分产权,根据产权所有人意愿有可能是全产权或者还是部分产权。 ![]() 二、购买了小产权房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应该如何最大程度来维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不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一)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二)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四)如果是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三、棚户区改造属于什么产权?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是一种非完全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农村棚户区改造后是小产权吗”的相关内容。农村棚户区改造以后是不改变房屋性质的,对于改造也是针对房屋的改造,并不是彻底改变性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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