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裁定破产的期限 |
释义 | 一、法院裁定破产的期限 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二、法院裁定破产企业如何注销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四十五天。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法院裁定破产后应走什么程序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裁定破产的期限的相关知识,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但是破产什么时候能够清算完成就不确定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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