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吗 |
释义 | 一、拆迁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吗 作为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均具有被拆迁人的身份,故拆迁人应当与产权人进行充分协商,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共有财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转让行为无效; ![]() 二、拆迁纠纷处理的方法 1、协商 房屋拆迁发生后拆迁方急于与被拆迁人通过签署协议拆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在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应以自愿、公平公正的方式签署,并且协议内容不能损害双方的权利,自然,在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协议内容可以和拆迁方谈判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虽然这种方式一般是拆迁方比较强势,但如果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拿住一些筹码与拆迁方谈判也不是不可能的,同时记住,与拆迁方谈判不可狮子大张口的漫天要价,更要保持自己的底线; 2、向上级行政、监察、人大申诉 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后如果产生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或者对实施拆迁的政府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行为时可向监察机关举报,同时向人大机构申诉。对于这种方法除了我们要有沟通的渠道和方式外还要注意是否沟通后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不能解决也就代表我们的申诉面临失败,所以,这种方式中师不是特别推荐; 3、行政复议和诉讼 刚才我们讲了避免强拆最有效的办法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征地拆迁的重视,我们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对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协议弄丢了该怎么办 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补办拆迁协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吗的相关知识,拆迁需要所有产权人签字,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一个产权人代表,也可以只需要代表人签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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