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谁出具 |
释义 |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谁出具 村委居委会,或者单位证明加盖民政部门证明即可,持有低保证、五保证、在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中由政府供养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不用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二、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中国法律援助的特征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以上是一篇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谁出具”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由谁出具,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一般需要村委会出的,除此以外,对于法律援助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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