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不全算医疗事故吗 |
释义 | 一、病历不全算医疗事故吗 病历是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的重要鉴定资料,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而病历封存具有证据保全性质,故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病历未封存,进而对病历真实性产生争议,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病历真实性的情况下,未封存病历不应作为鉴定检材。原告方申请封存病历,并同被告一同封存了部分病历,但仍有部分病历未予封存,这种情况下,原告有理由怀疑由被告保管的未封存病历的真实性,而在双方当事人又均不申请进行电子病历鉴定的情况下,法院难以认定未封存病历的真实性,未封存病历不宜作为鉴定检材。封存病历应医患双方共同进行。如封存时,病历尚未完成,可先行封存已完成病历,在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但是医疗机构在完成病历后并没有通知患方,也没有告知剩余病历仍需封存。 二、病历可以修改吗 原则上病历是不能修改的,因为在病历上都有经过本人或者家属确认病历记录的内容属实,并且签字的情况。这种病历已经是生效的法律文件了,是不可以随便更改的,如果确实是因为语言不通等原因造成的,需要与医院协商,与医务科协商,提出主要的证据。 三、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病历不全算医疗事故吗的相关知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的重要鉴定资料,但是病历不全不能算医疗事故,只能说其处理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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