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汕尾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汕尾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汕尾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汕尾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和所承担的责任比重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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