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委托书怎么填写 |
释义 | 一、法人委托书怎么填写 xxxx:兹有我单位______同志(性别:____职务: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我委托到你处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法人签字:_______ 单位盖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二、行政案件怎么写委托书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授权委托书”字样。 (二)正文 1、写明委托人的名称(全称),另行写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的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在诉讼中,法人的代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继续有效。 2、受委托人。依次填写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的姓名,填写受委托人在户籍上注明的常用姓名。住址,填写受委托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填写经常居住地。 3、“现委托”之后的空白处,写明受委托人的姓名。“在我单位与”之后空白处写明对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案由。可表述为“现委托在我单位与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4、“委托权限如下”后的空白处写明委托权限(代理权限)。这是授权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 按代理权限的范围不同,授权委托书可分为普通代理授权委托书和特别授权委托书。普通代理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如进行答辩、申请回避、提供证据等,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 一般委托代理在授权书中不须对所授权利一一注明,只须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则在代理之外,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必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并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如只作概括性授权,则视为一般委托,即普通代理授权委托书。 (三)尾部 1、在正文右下方由委托人盖章,委托人应写明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这是证明委托行为真实、合法的重要依据。 2、注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三、委托人终止委托协议情形 (一)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二)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三)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人委托书怎么填写的内容,书写法人委托书时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书写的,对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信息、委托的事项等进行明确的约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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