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欠债人收到传票开庭不出庭怎么 |
释义 | 一、起诉欠债人收到传票开庭不出庭怎么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吧! ![]() 二、什么是借贷纠纷 借贷纠纷是指因借用他人财物不能按时归还,在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一般借贷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以借贷为名,行诈骗财物之实,则应以诈骗罪论处。而区分以借贷为名的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界限,最关键的是查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借贷纠纷的本质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起诉欠债人收到传票开庭不出庭怎么”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起诉欠债人收到传票开庭不出庭怎么,除此以外,还有借贷纠纷的概念以及借贷纠纷的本质,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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