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要怎么样才能立案吗? |
释义 | 一、诈骗罪要怎么样才能立案吗? 诈骗数额 达到3000元可以立案(“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二、诈骗立案后多长时间抓人吗? 诈骗立案后公安机关多久抓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三、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诈骗罪要怎么样才能立案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诈骗立案后公安机关多久抓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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