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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程序如下:
    1、书写起诉状;
    2、向管辖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3、法院受理;
    4、法院调查;
    5、开庭审理;
    6、法庭调查;
    7、法庭辩论;
    8、法庭调解;
    9、宣判。
    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三、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分析,这种情况需要写好状纸等等。除此以外,对于民事诉讼的问题,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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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8: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