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制度 证人出庭申请书 申请人: 女,x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河北省x市x区x大街x号x单元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 申请事项: 1、申请证人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住河 北省xxx市xx小区x栋x单元x室,身份证号: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出庭作证。 2、申请证人xxx(女,回族xxx年x月x日,住 x市x区x街x号x栋x单元x号,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xxxxxx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xxx诉xxx的XXX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由于证人xxx、xxx了解本案的有关事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院正确的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审理本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予以准许。 此 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二、刑事案件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刑事案件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刑事案件证人出庭费用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审判期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提出保护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审查;认为确有保护必要的,应当及时决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补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照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文的相关知识,通过证人的证词,相应的一些证据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判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3]《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