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予起诉还用解除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一、检察院不予起诉还用解除取保候审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现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所以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解除流程具体如下: (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二)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等。 (三)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四)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二、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结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就不算是犯罪记录,不会留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可知,现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检察院不予起诉还用解除取保候审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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