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妥善处理员工离职保险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妥善处理员工离职保险问题 员工离职,商业保险停止购买,社会保险缴费至离职当月。员工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员工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要给员工上社会保险,公司要准备的材料有: 1.要去社保中心开户,需要带上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财务印,公章,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完后,去劳动保障中心带上你员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寸照片进行登记。 员工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就可以了,但是劳动合同需要提前签定好的带着,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保。 ![]() 三、公司不交社保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可以。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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