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 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在40年至70年之间。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依照实际情况来灵活确定。法律网提醒您,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 ![]() 三、如何准备土地使用证申请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二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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