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是写上清算是指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立案是写上清算是指什么 虽然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壮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纷纷倒闭、退市。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还能被起诉吗 1、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诉讼就会全部中止,待管理人接收债务人财产后,才能提起诉讼或者继续进行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3、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有限公司破产有什么条件 有限公司破产的条件有: 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2、《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院立案是写上清算是指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实际上在现实里企业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就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