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否申请破产 |
释义 | 一、分公司能否申请破产 分公司属于不具有法人的资格,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 二、分公司有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三、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部分为某某公司分公司,其中的某某公司是总公司的名称。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而延用总公司的章程。分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者发生债务,均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往往是在其原住所以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例如大型连锁超市、连锁餐饮店开设的分店,大部分以分公司的名义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均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可以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因履行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间借贷不还,分公司属于不具有法人的资格,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分公司能否申请破产,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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