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筑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以下这些: 1、主体平等原则; 2、自愿订立原则; 3、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 6、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 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流程有哪些?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 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 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 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 总经理审定批准。 (一)、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二)、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 、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三)、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 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预算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施工后补合同的程序。 (四)、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 1、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三、建筑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吗?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合同签订就代表着双方因合同的条款产生了约束力,而对于双方在签订的时候也要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因此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避免之后引起更多的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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