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
释义 |
一、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 (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 (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 (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 ![]() 二、行政处罚法处罚金额是多少 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人大都不同程度地就听政程序(有的包含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对数额较大的罚款的确认更是体现了地方和部委的特色。 三、财政局到底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 是行政机关。财政局下属的单位是事业单位。有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与参公编制。“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所”是事业单位。财政局主要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相关内容,财政部门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会涉及到的方面和行为一般有八种,即使不是进行行政处罚财务部门也有权力和义务从这八方面入手对社会上发生的财务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教育,如果一旦认定有触犯法律的的违法行为,财务部门将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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