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试用期以工作能力为由可以辞退吗
释义
    一、试用期以工作能力为由可以辞退吗
    试用期可视为彼此的考察期,感觉不合适可以终止。
    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而单位“以能力不足彼此不适合”为由口头辞退,则需要提供招用时对人员的明确规定,以及“能力不足彼此不适合”的证据或证明。
    否则,就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二、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三、试用期的福利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
    以上是一篇关于“试用期以工作能力为由可以辞退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试用期以工作能力为由可以辞退吗,除此以外,还有试用期的概念以及试用期的福利。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产生纠纷,试用期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1: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