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个人集资款如何偿还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个人集资款如何偿还 职工集资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或者扩大生产需要现金向单位职工借款而形成的负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该司法解释对旧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进行了扩大解释,即将企业欠职工的集资款解释为与企业欠职工工资具有相同地位的破产债权,职工享有按照第一顺序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另外,职工集资不包括企业许诺给职工的高额利息,更不包括社会集资,社会集资按照普通债权处理。 ![]() ![]() 二、企业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1、企业破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如果有担保人,应由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也没有能专力偿还债务的,也属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如果担保人是个人,无力偿还的,可以中止执行,待有了偿还能力再申请恢复执行。 2、担保人是法人的,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 三、企业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破产个人集资款如何偿还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企业破产的话个人集资款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进行偿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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