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格式条款怎么理解 非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之外插入的一些条款,如手写条款、附加的印刷条款等。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区别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 从定义可以看出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事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已经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 具有合同法第52条、53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免除其责任 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 3、加重对方责任 指格式条款含有对方当事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应当承担的义务。 例如:规定消费者对不可抗力发生的后果也应承担责任;规定消费者承担超乎常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偷一罚十)。 4、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指排除对方按照合同的性质通常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未进行协商,而非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预先拟定的合同。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非格式条款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