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假货是什么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买到假货是什么赔偿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二、假冒伪劣产品的制定标准是什么?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三、卖假货属于刑事案件吗? 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买到假货是什么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买到的假货是一般物品,可以获得三倍赔偿。如果是食品,可以要求十倍赔偿。这方面的知识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两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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