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征地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地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它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3、安置补助费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人均)安置补助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4≤补偿倍数≤6) (1)每公顷被征收地块需要安置人数x补偿倍数≥15时,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15 (2)每公顷被征收地块需要安置人数x补偿倍数<15时,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X补偿倍数X该公顷地块需要安置人数 备注:根据以上公式计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该标准。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播种不久或者投入较少,可以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二、拆迁补偿款一般多久打过来? 搬迁赔偿款一般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如下补偿: (1)房屋补偿费(也叫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征地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因为每一个地方的耕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就不会是一样的,所以政府征收每一个地方的耕地的补偿标准的差异都特别的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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