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行拆迁补偿职责的起诉期限 |
释义 | 一、履行拆迁补偿职责的起诉期限 就拆迁安置补偿争议,通过协商或者政府调、裁决不满意的,被拆迁方一定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拆迁补偿的类型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上是一篇关于“履行拆迁补偿职责的起诉期限”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履行拆迁补偿的职责的起诉期限,还有拆迁补偿的类型以及拆迁补偿的概念,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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