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长必须当公司法人吗? |
释义 |
一、董事长必须当公司法人吗? 不一定的。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 1.关于法人代表的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新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范围,可以由公司章程来定,而不仅仅是指董事长。 2.关于董事长的规定: 1)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对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章程;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但是必须经过创立大会通过 2)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3)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二、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各项政策会促进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来了,所有的企业在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都要遵循国家颁布的公司法,该项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法人所拥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公司做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自身会受到处罚,也会牵涉到公司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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