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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王庄改造补偿标准
释义
    一、原王庄改造补偿标准
    (一)货币化补偿
    1、合法宅基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的补偿。以合法宅基地面积的1.2倍计算,按照3700元/㎡的标准,予以货币补偿;建筑面积达不到合法宅基地面积1.2倍的部分按1200元/㎡的建安成本价。
    予以扣除;超出部分按1200元/㎡的建安成本价予以补偿。
    2、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的补偿。考虑历史因素,三层、四层、五层分别以实际建筑面积按1200元/㎡建安成本价的90%、70%、40%给予货币补偿,六层及以上不予补偿。
    3、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因素按100-300元/㎡予以评估(简装标准:地砖、仿瓷;中档标准:地砖、墙裙、墙面乳胶漆、木包门窗;精装标准:木地板或地砖、木质或瓷砖墙裙、墙面乳胶漆或墙纸、墙面造型、木吊顶、木包门窗)。
    (二)奖励回迁安置
    1、奖励安置房源
    2、奖励安置标准
    (1)以被拆迁户合法宅基地面积为基准回购安置房,安置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基准面积的,按3300元/㎡均价计算,且回购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不足宅基地面积的,不予结算差价;回迁安置房屋各套建筑面积之和超出基准面积30平米以内(含30平米)的按3700元/㎡均价计算;超出基准面积30平米以外的按同期市场住宅商品房价格计算。
    (2)安置房设有楼层差价及户型差价,按实际设计图纸,参照市场商品房销售差价比例制定。
    3、奖励安置原则及办法
    1)成立规划民意组、质量监督组、财务监督组三个工作组。规划民意组、质量监督组各30人,在前150名被拆迁户中选定;财务监督组12人,由各居民组在党员、群众代表中推荐。工作组参与原王庄新村小区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拆迁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拆迁工作人员八项规定、廉洁纪律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收集拆迁户的意见和建议。
    2)确定选房顺序。
    以被拆迁户签订《征收补协》及《承诺书》、腾空房屋、交回钥匙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在交回朝匙后,领取《北城办原王庄村城改安置房选房排号单》。
    3)选房流程。
    ①选房通报。由原王庄村会通报集中选房地点、时间等相关事宜,并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②房源发布。在集中选房地点张贴安置小区位置图、效果图、小区总平面图(标明安置楼号)、分层平面图、户型图、楼盘(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咨询。③组织选房。安置户携带身份证及《北城办原王庄村城改安置房选房排号单》原件,按照排号顺序选房。安量户在叫号3次未参与的,选房次序顺延;在当天选房结東前仍未参与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资格。安置户在选房现场经工作人员3次提示未能断定房源的,选房次序顺延,由后一位安置户顺次递补选房。
    (4)付款规定。
    ①本次付款共分为三个阶段,在被拆迁户选定房源且接到交款通知后,第一次支付房屋价款的30%;第二次支付房屋价的50%;交房时,将剩余20%的房付清。②凡逾期不能缴清房款的均按放弃享受奖励安置政策,退回所交房款且不计利息。③被拆迁户购买的奖励安置房屋所支付的费用,仅限于房款,其他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规定
    1、拆迁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确定。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以被拆迁户持有的有效证件标明的面积为准。对于无有效证件的房屋,根据由被拆迁户提供的居民组、村委会、办事处等部门确认的产权证明材料,并以评估公司测量的面积进行补偿。对于违章、违法、违规建筑不予补偿。
    2、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按住宅用途进行补偿。
    3、凡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经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作为货币补偿的依据。
    4、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房屋产权人应持户口本、身份证、宅基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件不全的被拆迁户持村(居)民小组、村(居)要会、办事处等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到场,产权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产权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签字。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房屋产权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给拆迁指挥部。
      
    二、农村房屋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原王庄改造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旦被拆迁户搬迁腾空房屋时,不得擅自拆除已作价补偿的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者,在补偿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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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