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货款我可以在我地方起诉吗 |
释义 |
一、别人欠我货款我可以在我的地方起诉吗 起诉欠债不还要到哪个法院,是属于管辖权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人,也就是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债务人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债务人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债权人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其次,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三、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欠钱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则可能会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现在欠钱不还的人很多,所以尽量不要借钱给别人,非要借钱给别人的话,一定要让他写欠条,而且要对这个人知根知底,不熟悉的人千万不能借钱,要果断的拒绝。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别人欠我货款我可以在我的地方起诉吗的全部内容。起诉欠债不还要到哪个法院,是属于管辖权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人,也就是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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