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2、死亡一方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继承。 二、配偶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4)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的问题。继承一旦开始,除非有遗嘱的另外安排,不然都是按照法定方式进行办理的。在交接遗产的过程中,记得做好财产公证。如果您对继承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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