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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哪些
释义   一、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哪些
    1、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破产程序中职工工资优先受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补偿金;
    3、船舶优先权:即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二、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优先权是指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
    2、国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本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物权和债权都同时存在的情况,通常登记的物权是优先于债权的权利的,当然,当事人也可以放弃优先权的行使。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你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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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