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析产的诉讼状怎么写 |
释义 | 一、继承析产的诉讼状怎么写 原告: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X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XX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一) 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 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包括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04年12月8日死亡)。被告XX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XXX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XX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 二、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 (一)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四)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 三、撤销公证遗嘱的办证方式 撤销公证遗嘱是指遗嘱当事人对本人所立并经公证的遗嘱全部内容予以撤销,而并非对遗嘱公证书予以否定。有的公证处对当事人撤销公证遗嘱所采用的是撤消xx号遗嘱公证书的方式进行办理,笔者认为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撤销公证书的前提应当是公证处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有不当或错误时才能予以撤销,换言之,即公证书的内容违背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时应当予以撤销。如果遗嘱公证书并未出现以上情况,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实为不妥,笔者建议当以撤销遗嘱声明书方式办理为宜,在声明书当事人应阐明因何原因对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证处所立遗嘱(引用公证书编号)现予以撤销,当事人对该声明内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在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然后公证处对声明书予以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和撤销公证遗嘱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在两个不同阶段的体现,当事人并无过错,公证处也无过失。若以撤销遗嘱公证书的方式来撤销公证遗嘱使人误认为当事人或公证处有过错或过失,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继承析产的诉讼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简单地来理解,遗嘱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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