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 |
释义 |
一、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工程款优先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 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怎么获取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以,在发包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承包方在6个月内起诉并未超过时效。 2、虽然该建筑上设有抵押权,但是该抵押权不能对抗工程款优先权,只有购房的消费者可以对抗。所以在购房消费者得到赔偿之后,工程款优先权可以行使,且在抵押权之前。如果拍卖后的价款仅能赔偿购房消费者的,那么之后的权利都无法补偿。 三、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起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工程款的优先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工程款的优先权就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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