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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手续
释义
    一、安置房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手续
    当安置房购房协议丢失时,应首先到经办处查询底档并申请重新办理。
    如果是旧合同的丢失,还需要进行挂失处理。具体的办理流程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登记状态。
    二、安置房合同丢失对策
    1.如果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购房者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仅为新合同的工本费,大约五十元左右。
    2.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完成了预售登记但尚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将原合同作废。
    在三个月期满后,购房者需携带报纸到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然后再次进行预售登记。
    此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新合同的工本费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
    3.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完成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购房者除了需要办理上述第2种情况的手续外,还需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原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所以购房者与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中的购房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
    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因此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此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2种情况基本相同。
    
    三、丢协议后的补救措施
    对于丢失购房合同的购房者,还有一些补救措施可供选择。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尚未办理房产登记,购房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预售的商品房应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如果购买的是现房,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才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购房者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以避免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看完本文后,你是否对如何处理购房协议丢失的问题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提问。我们会尽快回复,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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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