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起诉状如何写,写作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如何写,写作有什么要求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应提交诉状,名称可以是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诉讼状。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请求:贷款人提起诉讼的: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其他。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贷款人违约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他。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担保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变更、解除或者履行的实际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5)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事关合同效力的维护及市场经营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亦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利于规范中国的金融秩序;引导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审判实践准确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提供规范依据。 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民事起诉状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案由、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如何写,写作有什么要求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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