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规定矿藏属于谁 |
释义 |
一、宪法规定矿藏属于谁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 二、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法定取得:集体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2、天然孳息 (1)开发利用取得,自然资源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产生,也可以因人类投入劳动而使一种资源变为另一种资源。集体可以因开发利用自然而取得新产生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例如,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水库,蓄积水流而取得水库水体的所有权。将集体所有的荒山植树绿化,变为森林,而取得新的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在我国,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是有限所有权,即它的客体是有限的,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城市土地资源等都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 (2)个人所有权的取得:在我国,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只存在某自然资源个别部分的个人所有权。其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 三、自然资源的特征是什么 (1数量的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著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宪法规定矿藏属于谁的相关问题解答内容,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山、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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