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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款过了时效怎么办
释义   一、欠款过了时效怎么办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3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欠款过了时效怎么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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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