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什么方面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什么方面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包括如下: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而建筑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具有固定性、形体庞大、生产的流动性,单件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的内容繁杂 由于施工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涉及到多种主体以及他们之间的法律、经济关系,这些方面和关系都要求施工合同内容尽量详细,导致了施工合同内容的繁杂。例如,施工合同除了应当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专利技术使用、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验收等内容作出规定。 3.合同履行期限长 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再加上必要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4.合同监督严格 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工作和生活都有重大的影响,国家对施工合同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全过程中,除了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外,合同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金融机构等都要对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监督。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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