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房屋拆迁诉讼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房屋拆迁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提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三、拆迁纠纷有哪些处理办法 1、协商 房屋拆迁发生后拆迁方急于与被拆迁人通过签署协议拆迁的方式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在协议的签署过程中应以自愿、公平公正的方式签署,并且协议内容不能损害双方的权利,自然,在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协议内容可以和拆迁方谈判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虽然这种方式一般是拆迁方比较强势,但如果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拿住一些筹码与拆迁方谈判也不是不可能的,同时记住,与拆迁方谈判不可狮子大张口的漫天要价,更要保持自己的底线; 2、向上级行政、监察、人大申诉 我们都知道,征地拆迁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后如果产生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或者对实施拆迁的政府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行为时可向监察机关举报,同时向人大机构申诉。对于这种方法除了我们要有沟通的渠道和方式外还要注意是否沟通后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不能解决也就代表我们的申诉面临失败,所以,这种方式中师不是特别推荐; 3、行政复议和诉讼 避免强拆最有效的办法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征地拆迁的重视,我们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着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对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中师要提醒大家,找专业的律师一定要严把关,不是什么律师都可以委托拆迁案件的,有着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在委托案件后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用最快的方式帮助被拆迁人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到补偿。 上述内容为大家简要分析了“如何应对房屋拆迁诉讼”这一问题。大家可以学习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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