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产房继承纠纷案例 |
释义 |
一、公产房继承纠纷案例 某爷爷奶奶有两套房子都是公产房,三个儿女,一套是爷爷奶奶住,奶奶去世后爷爷把房子卖了分给了我的两个姑姑。另一套是给某父母结婚用的一直居住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房费一直也是我父母承担,房本名字是爷爷的,户口本里除了爷爷是户主外只有某和某父母三人(近几年又增加了我两个孩子户口),爷爷于2015年九月份过世,目前我们想变新承租人(某父亲),公证处需要两个姑姑签字,她们要求平分这个房子否则不签,因而发生公产房继承纠纷。 二、公产房继承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产房继承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仅享有承租权,所以公有住房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通过遗嘱形式处分,只能根据《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其配偶、父母、子女有权变更承租人。但是公房承租人只能是一人,所以在权利人有数人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协商来决定由某一人承租,谁承租,谁给予其他权利人补偿。 现阶段关于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纠纷,各法院做法不一,有的法院直接不予受理,有的法院先受理,若调解不成,由原告撤诉。如果遇有此类纠纷,法院若不受理,纠纷可能很难得到解决,因此上海房产律师建议,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在生前就通过置换程序,过户到自己指定的人名下,或者购买产权,将公房变为私产性质,一旦发生继承问题,即可依继承法来处理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产房继承纠纷案例的相关内容。综上,死者继承人和住房产权所有的单位协议变更承租人名字或继承人和单位协议买断产权,就可买下住房。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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