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物业管哪些资料 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6)车辆秩序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 二、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该怎么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物业公司侵占公共用地是不合法的,对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自治组织,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对其提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要求。物业不按要求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物业停水找哪个部门 第一: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 第三:物业公司无权利停业主的水电;只有在用户违法的情况下,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停电。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其管理的资料主要有物业档案资料。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物业管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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