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多长时间开庭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来定,一般法院在开庭前三日会通知各方当事人,会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怎样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字后能否反悔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能反悔。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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