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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电话录音作为证据的条件有哪些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须具备的条件有:
    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应以合法方式取得。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法庭录音证据怎么提交
    录音也是证据的一种,也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法律网提醒您,提交时要拷贝到光盘上一式几份,然后整理出来录音说话的内容也一式几份提交。真伪如果对方否认由对方申请鉴定来证明。
    
    三、录音作为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什么
    1.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有效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2.关联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3.合法性。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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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6: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