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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更有保障
释义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2、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根据《办法》第7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第8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聘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签订至退休的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二者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对于劳动合同的的签订者而言,若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聘用合同签订者而言,若要想签订期限至退休的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
    5、违约责任规定不尽相同
    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据《办法》第43条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44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二、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 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 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聘用合同当中,单位同样也是要与劳动者约定工资报酬、聘用的期限以及相关工作任务等等,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来电就你的实际问题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专业律师一定会根据你的饿具体问题为您解答疑惑。
    三、雇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此外,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应当在该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不行使的,则解除权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更有保障的相关内容,聘用合同其实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但是两者在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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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4: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