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改合同内容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修改合同内容怎么处理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解除合同。只有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够修改变更合同。私自修改的合同对其他合同当事人没有约束力,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哪些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三、合同的意义有哪些 合同要发挥上述两方面作用,前提是合法,不按照法律订立的合同,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具体地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备法定资格,即不具有与合同内容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合同内容超越经营范围,或者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利益;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修改合同内容怎么处理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修改的合同内容若是被追认合法的话,那就是有效合同,反之,否认合同效力。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法律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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